10年專業筆譯品牌?
10年數萬場口譯
專業留學移民翻譯
多語言網站翻譯
89種語言服務
2013年11月04日,據譯雅馨翻譯公司了解到,奈達的“功能對等”翻譯標準強調的是“內容和文體風格上達到最切近的自然對等”,它在合同翻譯中有較大的直接指導意義。筆者認為,為達到國際商務英語合同翻譯時的功能對等,應堅持以下兩個準則。
1.準確嚴謹
由于國際商務合同的專業性和兼容性越來越強,因此,合同的內容也就日趨精確和完備。這就要求譯者在翻譯時應把“準確嚴謹”作為首要標準,尤其是合同中的法律術語和關鍵詞語的翻譯更應予以特別重視,僅僅忠實原文遠遠不夠,而應嚴格貼近合同所涉及的專業性內容。以“offer”一詞為例,將它翻譯為“提供、提議”是正確的,但在國際商務合同種,offer一般只能譯為“要約、報盤”。此外,為了避免產生歧義,有些詞語的翻譯必須保持同一種譯法,尤其是合同中的專業術語和關鍵詞語都有著嚴格的法律涵義,翻譯時一定要透徹理解原文的內容要求,準確完整地傳達合同文件的精神實質。以“exclusive”為例,exclusive territory應譯為“獨占區域”,表示許可方不得再把同樣內容的技術許可協議授予該地域內的任何第三方。但是,exclusive contract則譯為“專銷合同”,表示制造商與轉賣商之間簽訂的專銷協議,規定轉賣商不得同時經銷競爭對手的產品。
2.規范通順
所謂“規范通順”,就是把理解了的東西,用規范通順的、合乎合同語言要求的文字(中文)表達出來。因此,要使合同語言“規范通順”,譯者就要特別注意合同的詞語運用規
范,符合合同文體中約定俗成的含義。例如,將“documentary bill at sight”譯為“即期付有單據的票據”,雖然表達的意思符合原文要求,但概念并不清晰,因為“票據”本身
的涵義是廣義的,在國際商務合同中的票據主要指匯票,因此,應譯為“跟單匯票”。此外,國際商務合同的譯文不僅要符合合同語言的要求和規律,還應做到通順,著重體現在條理清晰上。國際商務合同的條款往往比較繁復,翻譯時應首先弄清全文的條例,對各條款間的制約關系和邏輯關系須仔細琢磨,注意譯文語言的語句結構,不拘泥于原文的詞句結構和句法框框的限制。
【溫馨提示】如您遇到翻譯難題或者有翻譯需求,可立即撥打全國免長途費咨詢熱線:400-8808-295 我們為您提供解決方案,更多詳情請瀏覽:
譯雅馨翻譯公司網站:http://m.journeyhomeshop.com
譯雅馨北京翻譯公司:http://www.dtpfy.com